DB11/T383-202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为加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50480.html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50480.html
一般规定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50480.html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是建筑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中,组织形成有关施工安全、绿色施工的信息记录。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50480.html
各参建单位应跟随施工生产进度,按专业分工,专人负责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50480.html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参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并留存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报告。对按有关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留存验收记录等资料。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50480.html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使用原件,确需使用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印章。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50480.html 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50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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