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标准规定了水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虫引式或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的制造与安装
应递守的安全准则。杂物电梯是服务于规定层站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缩,轿隔的尺寸和
结构型式不允许人员进人,轿周借助于铜统绳或链条总挂或柱塞支撑,由电力或液压那动在与铅垂线
顺斜度不大于15"的刚性导轨上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00kg,且不允许运送人员的杂物电梯。
1.2 除了本标准的规定外,应考虑在特殊情况下(如潜在的爆炸气体、极端的气候、地震、危险货物品的
运送等)的补套要求
领紧无高电气证实,此时层门也无需在较解移动之前进行锁紧。然面,当较缩职离开锁区域时,倾
紧元件应自动关闭,而且除了正常锁察位置外,无论证实层门关闭的电气控制装置(见7.7.4)是否起作
用,都应至少有第二个债紧位置。
若以上任何一个条件不应满足,则门倾应符合GB7588或GB21240的规定。
如果杂物电梯安装在不允许公众进人的区域内,则可不满足GB7588-2003的7.7.5或GB21240-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51108.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