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规范微电网工程设计,保障微电
网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
微电网工程的设计。
1.0.3 微电网工程设计应统筹考虑电网条件、分布式电源资源和
负荷特性等因素,结合中长期规划,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4 微电网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7.1.1 考虑到微电网具备独立运行的方式,宜设置具有值班功能
的中控室。中控室应根据微电网规模并结合经济性进行设计,
10kV以下电压等级微电网可简化。
7.1.2 中控室建议设置于微电网重要节点处,如并网点或微电网
内部重要节点处,具体设备需根据实际方案确定。
7.1.3能量管理系统监控室可与中控室综合考虑设计,能量管理
系统监控机房可与中控室继电器室综合设置。文章源自图集天下-https://www.yikouzao.com/6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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